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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兄弟们评个理=小絮版主人品 [打印本页]

作者: ftkddej    时间: 2009-5-21 01:32     标题: 兄弟们评个理=小絮版主人品

本帖最后由 ftkddej 于 2009-5-21 03:52 编辑

[attach]68856[/attach]

小絮版主 说这是广告贴(只能说是和浏览器无关)把我的ID屏蔽了。
对不起,您的 IP 地址不在被允许的范围内,或您的账号被禁用,无法访问本论坛。
用了二年的ID,就这样没了二个ID多被屏蔽了,现在用的是第三个。
可以用g.cn 搜索 网站目录和文件命名.查看其它论坛
我也是站长。有时间来坛里发贴不容易啊。

补充:已经和小絮版主站内消息沟通了。就是没拿到ID才来发信息。



[attach]68852[/attach]

附上本人提供的TW以往的版本(网址就不写了,不然又说是AD)。
这些版本多是设置好配置.ini.
本人绝对是TW迷。证据为王。
作者: abcpw    时间: 2009-5-21 03:30

其实这和人品无关啦,他可能没看仔细罢了,现在广告贴太多了。楼主短消息和他沟通一下嘛
作者: 弄玉之箫    时间: 2009-5-21 08:11

斑竹给出的理由比较值得深思。。。
作者: kklhaha    时间: 2009-5-21 08:24

晕,我们网站也是按照文章上传时间命名并生成html静态页面的,主要是为了客户端提高浏览速度。也方便技术清理硬盘……
作者: 6666666666    时间: 2009-5-21 09:31

快来和谐~~~
作者: 云端o枫o0    时间: 2009-5-21 09:54

呵呵,理解下版主啦,平时事情够累了,估计是没看到ABC.COM
作者: hblf    时间: 2009-5-21 11:02

发在这里是不是不太合适?毕竟这个版块是关于tw2.X的bug反馈经验交流的地方。如果楼主对版主的管理方式有异议的话,建议到站务区发帖。
作者: 小絮    时间: 2009-5-21 11:43

本帖最后由 小絮 于 2009-5-21 11:51 编辑

在站务广场发表于tw无关内容,并且含有大量相同域名的外网连接,此类帖子一律定义为“广告贴”。
而且之前那个id确实曾发布过大量广告而被封,由于该id后来告知是账号被盗的原因,所以我给他暂时解封并提醒他要注意账号的保密工作、我们会密切关注这个id。这次该id再次发布违规内容,我只好重新封id。
作者: 小絮    时间: 2009-5-21 12:29

www.abc.com这个域名确实存在,而且是待转让的域名,楼主的行为有宣传该域名的嫌疑,再加上楼主之前发布过大量广告,更容易让人确信这纯粹是个广告贴。此次处理并非因工作量大而疏忽,而是经过全方面考虑后做出的决定。
本来是可以大家好好协商解决问题的,鉴于楼主略带挑衅的态度,我坚持原来的决定直到楼主能给出并非变相宣传www.abc.com域名的理由。
作者: 八万    时间: 2009-5-21 12:31

68856
……
我也是站长
……
ftkddej 发表于 2009-5-21 01:32 http://bbs.ioage.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小絮版版,绝对信赖的人品
何处站长?真替那个火车站不值
作者: alay9999    时间: 2009-5-21 12:32

我来听讲
作者: xvlzw    时间: 2009-5-21 13:54

这不是广告贴,,那楼主把它发到
tw论坛来干什么呢,,毕竟这是tw技术交流论坛,,你也承认与tw无关,那为什么发呢,,这种帖子即使发到水区也是会被删的
作者: weiweiok    时间: 2009-5-21 14:24

我相信楼主发 www.abc.com 是无意识的。

1,版主说这个网站存在,有宣传网址的嫌疑,,,这个网址我记得是美国一个什么电台的网站,绝对不可能是转让域名的,就算真转让,也是上千万美元的价格了,也不会拍个中国傻小子到区区TW论坛来宣传……相比之下,我觉得楼主是无意识的为了举例子随手打出来的。

2,当然虽然我否定了版主的说法,但不代表就站在楼主一方,楼主在TW的技术区说这些好不相关的内容,就算不是广告,也会被删除的,只不过版主忙中有错,删除的理由写错了而已。

所以,双方多宽容一下就好了。
作者: Lipton    时间: 2009-5-21 15:07

这件事情中间可能会有些误会,abc.com不像是广告,帖子内容是否违背版规,可以和版主沟通交流

但请不要上纲上线到人品

另外,世界之窗受知识产权保护,修改版本是不允许提供下载的
作者: 小絮    时间: 2009-5-22 13:35

当初我同情楼主id被人盗去乱发广告(此理由不知是否借口),不顾各位版主的反对私自解除了楼主的禁言,现在看来是我错了。
呵呵,楼主可能不满我将此帖从tw2.0讨论区移动到站务区影响了人气吧,还不断地发“续”贴。为了满足楼主的虚荣心,也为了让自己“出出风头”,再次顺从楼主的意愿,将此帖移动到人气鼎盛的3.0区,免得楼主不断发新帖指责我,累坏了身体可不好喔。
作者: 雨夜心情    时间: 2009-5-22 21:10

呵呵,无语了……
作者: hb007    时间: 2009-5-22 21:38

知道了,很好的教材
作者: ibud    时间: 2009-5-22 21:48

为什么不发站务版
作者: sysop    时间: 2009-5-22 21:57

好复杂啊,不就是一个月嘛,忍忍就过去了。
作者: sysop    时间: 2009-5-22 21:59

看得出来,小絮版主的人品还算好的,否则,也不会做这么多解释了。做版主挺累的,能让他们少操点心就是对他们最大的理解和帮助了。
作者: 412268499    时间: 2009-5-22 22:01

有趣了,搬个凳子看看吧~
作者: Continued    时间: 2009-5-22 22:03

为什么这种帖子会发到TW3交流?
作者: sysop    时间: 2009-5-22 22:04

建议封掉此贴!
作者: Arcanist    时间: 2009-5-22 22:10

可怜的版主~~可怜的楼主~~可怜的我
作者: sunr_    时间: 2009-5-22 23:21

BZ您感**彩浓了些,其实后面的话都是多余的,只要第一个回复就够了
作者: 285900537    时间: 2009-5-22 23:24

恩,恩,楼主,我也保留了全部的TW3的版本哈,包括CTP,内部测试版以及正式版哈~
作者: difficulthjr    时间: 2009-5-22 23:30

小絮版主是很负责的一个版主~
作者: tinham    时间: 2009-5-23 00:30

直接删帖封ID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9-5-23 00:46

当初我同情楼主id被人盗去乱发广告(此理由不知是否借口),不顾各位版主的反对私自解除了楼主的禁言,现在看来是我错了。
呵呵,楼主可能不满我将此帖从tw2.0讨论区移动到站务区影响了人气吧,还不断地发“续”贴。 ...
小絮 发表于 2009-5-22 13:35 http://bbs.ioage.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且不说事情的对错,我觉得,作为一个管理者而言,应该本着对于批评建议有一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来面对,而不是加入太多私人的情绪和无端的猜测,并且在语气之中极尽嘲讽之意。另外,“可能”不等于“事实”,如果这件事情通过调查确实证明是盗用或者不是盗用或者是不是广告,那么做出相应的处罚或者决定没有二话,如果只是凭“感觉”办事情的话,这恐怕就不妥了。至于对于管理者本身“工作忙,可以理解”,那么是不是应该对于没有调查事实真相清楚之前的另外一位当事人也应该抱有相同的“理解的态度”呢?还是由于是管理者,在地位上的不同,在处罚或者话语权上有着绝对的优势就可以这样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情?

这里我只是针对斑竹本人的态度以及处理事情的方式作出评论,至于事情本身的真实性,一查即知,根本无须长篇累牍的假设猜测,至于斑竹本身将此贴移动到3.x区,希望借众TW粉的口水淹死楼主,这种涉嫌利用私欲报复的行为本身就应该违反了版规了吧?(虽然这版没有正式版规,但是至少介绍里面这样写道“版块介绍: 3.0测试版使用过程中的Bug反馈”)。建议这位超级斑竹可以像靖哥哥多多学习
作者: 小絮    时间: 2009-5-23 01:37

楼上的意见很诚恳,可能是不知道整件事的经过才会这么说吧。
我一向都以宽松的态度管理论坛,所以之前楼主因发布大量广告被版主禁言后,我看见他到站务区哭诉是由于id被盗导致的,我也没理会是否真实直接给他解除了禁言。由于有“前科”(用引号表示意思相近而已)因此对他发布的帖子审核会更加严厉,再次发现可疑的广告帖子后直接采取禁言处理,但还是发送了站内短信通知原因。楼主发短信给我辩解,语气极为挑衅
  1. 我晕。这也是广告帖吗?只能说是和浏览器无关。老子在网络上混了十年第一次听说是广告贴。你还是回学校去问问你老师。老师说没有教你。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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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没上线回复短信的时候,又发出此帖将原本很小的事情提升到人品问题上来。
这个帖子本来是发在tw交流区的,被我移到站务区后又发帖“申诉”,
  1. 让兄弟们评理才发到TW交流区
复制代码
于是我再次将此帖移回交流区一周,让众人“评理”以满足楼主,免得他喋喋不休地纠缠此事。
如果楼主觉得此帖“人气”够了也发泄完了,我再移回站务区去吧。
作者: 小絮    时间: 2009-5-23 01:48

这个帖子是我从交流区移到站务区的,今天再从站务区暂时移出到交流区时也已经跟其它管理员说了:当初是我任性地私自解除对楼主的禁言,这次就允许我再任性一次将这个帖子移回交流区满足楼主吧。
作者: sysop    时间: 2009-5-23 08:42

我觉得小絮版主不怎么任性
作者: 华建    时间: 2009-5-23 09:34

为了安定,就少发与 TW  无关的帖子吧,毕竟这里是TW 的讨论区,你冷怪谁涅?
不怪党、不怪人民,只怪自己不争气吧。。。。。
作者: xvlzw    时间: 2009-5-23 12:54

支持小絮,,如果要灌水的话,去水区好了,,在技术区发与tw无关的内容,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如果每个人都发一个这样的帖子,,二十万会员,,后果会是怎么样呢?
作者: 无边无际    时间: 2009-5-23 18:16

1. 不管什么理由被禁言,可以通过其它交流方式要求解禁,如果确实操作失误,我们管理组会解禁并致以歉意.
2. 无论何种交流方式,言辞相互尊重是TW论坛基本规则,如果我们管理者违反或者用户认为违反了这个规则,可以摆出来,管理者也没有特权可以违反.
3.  我们一直希望操作毫无失误,但对于一些擦边帖子,各个版主的看法也还是会存在偏差,因此如果发生处理不当之处,只能等用户自己来辩解和道清. 但这些都不该牵涉的发帖者和管理者的人品上.

论坛是交流的地方,只对事不对人,TW论坛不允许任何涉及人性攻击的言辞,无论是TW迷还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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