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没有裸体,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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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坏小子
时间:
2006-6-5 09:37
标题:
我没有裸体,我有罪……
早上,我穿着笔挺的西服走在大街上,吃惊地发现,大家都赤身裸体,坦诚相见,就我一个人特立独行。
群众开始围观,一位布袋老太太同情地说:这不是隔壁邻居的小户吗,原来不是好好的吗,也算一位有为青年啊,怎么说疯就疯了呢。
旁边垂头丧气的大爷接茬:怎么一点羞耻感都没有啊?穿这么多衣服裤子就上街,**大家的视线,真是个变态,真是个禽兽。
几位身强力壮的裸体青年妇女实在看不过去了,本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舍我其谁的正义感,她们一轰而上,七手八脚地把我脱了个精光,我惊天动地的抗议以及凄厉的哀号响彻方圆几百里。
大家看到我终于被脱个精光,都舒了一口气,象电影散场一样,风光无限地走了。我的衣服和裤子也都被他们拿走了,说是要作为证据,回去教育孩子,让下一代树立起正确的荣辱观和羞耻感。
我擦干眼泪,拍着满屁股的尘土站起来,捡起地上的公文包,遮着两腿之间的关键部位,弓着个腰,急急忙忙往家赶,惶惶如丧家之犬。
一个裸体女警察接到举报,骑着摩托车追了上来,远远地大呵一声:站住,你干什么呢?为什么要用包挡住两腿之间?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猥琐和可耻吗?
我嗫嚅地说:我觉得裸奔有伤风化。。。
女警察愤怒了:啊,呸,你这个变态,都二十一世纪了,你还生活在封建时代,死死抱着那些腐朽没落的陈旧观念不放。中国五千年文明的老脸都让你给丢尽了。穿衣服不是你的错,穿衣服上街就是你的不对了。孩子们看你穿那么多衣服上街,会怎么想?五讲四美还要不要了?社会风气还要不要了?看你人摸狗样的,做了这么下贱的事情,居然还敢振振有词,走,跟我到局子里走一趟!!
到了局子里,漂亮而饱满的裸体女警察给我录口供,她说我有权保持沉默,但我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陈堂证供。弄得我有点害怕了,为穿衣服裤子上街这样的事情坐上好几年牢,不值得。干脆,我老老实实配合调查算了,毕竟,墙上挂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八字方针嘛。
于是,我深刻挖掘自己龌龊的内心世界:虽然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吃马列主义的米,喝毛主席思想的奶长大。但是,由于放松了警惕,平时不注意加强自己的个人修养,一不小心,让资产阶级腐朽的思想钻了空子,以至于做出了穿衣服裤子上街这么没脸没皮的事情,让家人蒙羞,给社会添乱,痛心疾首,悔恨交加啊。。。说到这,我激动了,用拳头擂自己的脑袋,满屋裸警无不为之动容。
鉴于我认罪态度较好,警察一致同意,罚款5000后,将我无罪释放,同时,通知我老婆到局子里领人。我低声问,能不能只罚款,不通知家人?警察瞥瞥嘴:你也知道羞耻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不通知家人是不行的,上头刚刚下达了规定。这样做,是为了达到让你刻骨铭心,把这事情记住一辈子的目的
还是我老婆对我好,她默默地叫了辆裸体的士,把我接回家。等我情绪稳定以后,才平静地安慰我:不要有心理负担,我不会鄙视你的。人这一辈子,谁不会犯错误啊,即使做了这么丢人的事情,只要改了,我一样崇拜你。记住,我永远都坚定地站在你身后,不管你是裸体,还是不裸体。
我激动地拉着老婆的手,号啕大哭,她对我实在是太宽容了。我咯吱咯吱咬着牙,痛下决心,以后再也不穿衣服裤子了,更别提穿衣服裤子上街了。在我的字典里,以后没有"衣服""裤子"这两个不堪入目的名词了。
我要做一个金不换的回头浪子
作者:
希特勒N世
时间:
2006-6-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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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jwgi
时间:
2006-6-5 12:19
绝.................
作者:
靖哥哥
时间:
2006-6-5 20:07
赞叹,问个问题:这样的人是不是都很黑呀?天冷了怎么办呢?
作者:
山水人天
时间:
2006-6-5 20:10
八成没冬天,才敢这样吧
作者:
希特勒N世
时间:
2006-6-5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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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sn
时间:
2006-6-5 21:06
热带雨林中的故事......
那 挂树叶算艺术么?
作者:
坏小子
时间:
2006-6-6 08:38
今天你裸体了没?
8字节……8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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