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也谈鼠标拖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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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ges
时间:
2005-6-8 22:11
标题:
也谈鼠标拖弋
我来说说对TW这个功能的看法:
首先,文字要超过64字符,如果我只想保存两个字呢???保存时命名也不太好,txt1234····,容易混淆,建议用网址命名,比如
www.ioage.com1234
···。
其次,拖弋的文字怎样判定是链接从而新开窗口呢?我有时想直接激活,有时想放着再看,可是好像只能实现一个。
最后建议:可以参考下GB这方面的设置,不一定要这么多,个人认为有个向左向右就可以了。
作者:
caten
时间:
2005-6-8 23:43
我想 每个人都有看网页时 按住左键在字上 拖动的习惯 要是每拖几个字就要保存一次 你不觉得太夸张了吗???
作者:
Ages
时间:
2005-6-9 08:19
楼上这个习惯指什么?就像以前读书一样用手指扫过去吗?我没这种习惯,一向用滚轮的。而且拖弋也不是拖动字以后直接保存的,还要点住选中的字,再拖的。要不然我鼠标随手一划,什么字都down下来了。请理解我得意思,或者用用GB你会明白的。
作者:
迷城幽兰
时间:
2005-6-9 08:28
没事帮你顶一下吧
作者:
ddfox
时间:
2005-6-9 10:54
发表一下我的看法,顺便顶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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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re4里面,如果选择“不使用超级拖曳”功能,拖动用左键括起来的字到地址栏后不会在新窗口里面打开,是静静的呆在地址栏里面。当选择使用超级拖曳功能的时候,上述情况变为:随便一拖便在新窗口打开了,如果拖动的是文字,则打开google搜索它,如果拖动的是网址,则打开这个网址。
我的看法:现在我们可以综合一些用惯了GB的用户,或者喜欢经常下载图片,文字等等的人的意见,把使用超级拖曳功能扩充内容,扩充为像GB那样。不过当关掉”使用超级拖曳功能“时,(即不使用超级拖曳功能),那拖动的文字或者网址只能在地址栏放下,但不是像pre4里面的那样静静呆着,而是也能直接从新窗口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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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里罗嗦说这么多,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理解我在说什么,呵呵
作者:
ddfox
时间:
2005-6-9 10:55
再说个问题,”默认浏览器“选项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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